【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首批参与院校名单的通知
原文转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16年01月14日报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的通知》(办非遗函〔2015〕581号),经与教育部协商,现将2016年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首批参与院校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是培养非遗传承人才、全面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的重要意义,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是非遗保护的常态化工作。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应结合各地实际条件,制定本省(区、市)非遗传承人群培训计划,并争取将培训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采取“动态管理、试点先行”的管理模式。首次参与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的高校需开展一次试点培训。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应商本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高校尽快完善试点培训工作方案并报文化部审核,同时组织学员报名,在一季度启动试点培训。
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2016年1月14日
2016年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首批参与院校名单:
(57所,按学校代码排序)
清华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建筑大学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美术学院
山西大学
KY开元集团官网
沈阳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同济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大学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江南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郑州轻工业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广州大学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广西民族大学
四川美术学院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四川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凯里学院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藏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新疆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石河子大学
阅读:





书记信箱:sjxx@imau.edu.cn
校长信箱:xzxx@imau.edu.cn
新闻中心投稿邮箱:imaunews@126.com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邮编:010018
